菏建国投开展新《公司法》系列专题学习活动
编辑人:党群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4/7/17 16:15:32 浏览次数:716次
公司邀请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恩冲以“新《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为主题进行授课 |
菏建国投副总经理徐龙震主持活动并讲话 |
活动现场 |
7月12日,菏建国投系列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活动第四场法律讲座在权属公司菏建置业、菏建房开开讲,邀请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恩冲,以“新《公司法》公司资本制度”为主题进行授课。菏建国投副总经理徐龙震主持活动并讲话。
专题讲座中,卢恩冲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典型案例和相关司法解释,首先对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实缴制的适用范围以及过渡期安排进行了简述,然后对足额缴纳出资、一般减资和简易减资、股权转让等实缴制的合规措施进行了细致讲解,最后对董事会催缴制度、股东失权制度、公示制度、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出资人之间的连带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等保障实缴制的相关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徐龙震强调,《公司法》内容博大精深,除了今天讲的公司资本制度外,大家要举一反三,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尽快熟悉掌握《公司法》的各项新规定。要把《公司法》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各项公司治理行为,防控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公司法》等法律的学习,人人树立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理念,恪守法律底线和商业道德,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打造诚信经营的国企典范。
菏建置业、菏建房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单位法务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卢律师有针对性地选取了大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典型案例,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并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对我公司资本制度作了简要分析,不仅使我们对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公司资本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为今后工作中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