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堂上,吕丽英同志首先对《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安全生产相关条款逐条进行了讲解。她指出,《刑法》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非常详细和严格,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处罚相当严厉,反映出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
吕丽英强调,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越来越重,重视安全生产就是增大企业利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争取与《刑法》无缘。随后,按照《关于对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行动专项验收的通知》和《菏泽市城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文件要求,吕丽英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宣贯和部署。
为了抓好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吕丽英对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学习贯彻执行省、市和集团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治理的文件规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的位置;三是要切实履行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四是不违法施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五是要配备齐全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等。她希望大家要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以“不给自己添乱,不给别人添乱,不给集团添乱,更不给国家添乱”的态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集团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